2004年漢寶德寫了一篇「建築是立體的書法」,意猶未盡再寫一篇「書法是生動的建築」。這両篇文章對我有相當大的啟發。
書法與建築都屬於「應用的藝術」。它本來不是藝術,而是生活中必要的工具。建築是為了遮風避雨;書法原是文字的呈現。前者要的是清晰、後者要的是穩固。
要成為藝術,必然是功用之外行有餘力,增加一些內涵所致。建築與書法都是在僵硬無趣中尋找靈性的藝術。前者不過是柱子支撐樑的構造,能如何有趣?後者不過是一橫一竪的書寫,要如何生動?順滕摸瓜抓到「古典美學」。
在西洋,建築是古典美學的本體;在中國,書法則暗藏古典美學的原則。清代中葉之後漢隸碑刻大受尊祟。為了清晰承續並發揚古典美學,書法家由單純的橫竪之間找美感價值。時代巨輪繼續転動,從古典美學、到浪漫主義,建築的腳步蹣跚。
丟開古典美學之後,書法藝術得其所哉。讀書人怡情養性、吟詩詠詞喜歡輕鬆自在,進而徧愛行草。這時候「庭園藝術」取代建築,追求靈動空間與大自然的結合。
現代建築開發了空間的情思,卻無法擺脫地心引力的羈拌。二度空間的書法藝術反而能自由表現。
總之書法一橫一竪、就像建築的樑柱。受到技術限制顯得呆滯的建築,經過改變材料、改變觀念也力求突破。所以說書法是立體的建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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