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說報導黑龍江賓縣地方,以女幹部王守信為首的貪污集團犯罪事實。原來祗是燃料公司的收款員。她在文革時期(1966 ~ 1976)倚仗縣武裝部隊楊政委的扶掖登上公司經理、支書的高位。同時兼任縣商業革委會副主委。
本篇描述為了發展工業,缺煤的賓縣放任她和上級縣委、地委以及省幹部串通勾結進行權力與利益交換。最終發展成一件轟動一時的大貪污案。金額達到人民幣五十萬以上。逮補人犯十名,全數為中國共產黨員。
文中作者剖析貪污集團的組成要素:層層相扣、盤根錯節的人際關係。凡屬同一派、共過患難者彼此稱兄道弟、相互庇蔭,構築一個以王守信為中心的特殊利益團體。老百姓看在眼裡、恨在心裡。也貼過大字報、還上書檢舉。無奈,執法和監法的又還是同一批人,民眾的抗議、檢舉都無效。因為共產黨管理一切,惟獨不管共產黨。
文章結尾,劉賓雁意味深長的批註:王守信貪污案是破了,不是還有大大小小的王守信在各個角落蛀蝕著社會主義,繼續腐蝕著黨的肌體,而不受無產專政的處罰嗎?顯示本事件在中國大陸並非特殊、偶發的案例。
資料來源:葉穉英- 劉賓雁思想、作品分析
附註- 中文文學十家-周玉山主編
41. 魯迅、42.許地山、43.郁達夫、44.茅盾、45.老舍、46.沈從文、47.巴金、48.錢從文、49.劉賓雁、50鍾阿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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