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1日,越共中央總書記阮富仲訪問中國。這是越南新領導班子上臺以後與中國領導人的首次接觸。另外,越南國家主席張晉也率團訪問印度。
當天,阮富仲訪問取得一項廣為矚目的成果,就是簽署《關于指導解決中越海上問題基本原則協議》,期待在南海問題上,中越之間爭議能更妥善處理。
協議提到“按照包括1982年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在內的國際法所確認的法律制度和原則”解決爭議“。值得注意的是:《海洋法公約》不適用于領土歸屬問題。而且中國早在1996年就批準了《海洋法公約》,成為締約國,享有各項權利。
事實上,中越之間的海上問題包括南沙島礁、海洋劃界、海洋管轄和資源開發等多方面爭端,涉及歷史、法律、經濟等多個層面,解決起來是個復雜的係統工程,《海洋法公約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,雖不能解決所有問題,最起碼也製造一個緩衝:有衝突由雙邊談判、協商解決。
無獨有偶:第二天10月12日,張晉主席所率團隊,也在印度簽署一項聯合開發石油計劃,開採地點涵蓋有爭議的南海區塊。很顯然,搶先簽署南海相關協議,是越南玩弄的兩面手法 ! 但是為何中國願意配合演出?
當天,阮富仲訪問取得一項廣為矚目的成果,就是簽署《關于指導解決中越海上問題基本原則協議》,期待在南海問題上,中越之間爭議能更妥善處理。
協議提到“按照包括1982年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在內的國際法所確認的法律制度和原則”解決爭議“。值得注意的是:《海洋法公約》不適用于領土歸屬問題。而且中國早在1996年就批準了《海洋法公約》,成為締約國,享有各項權利。
事實上,中越之間的海上問題包括南沙島礁、海洋劃界、海洋管轄和資源開發等多方面爭端,涉及歷史、法律、經濟等多個層面,解決起來是個復雜的係統工程,《海洋法公約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,雖不能解決所有問題,最起碼也製造一個緩衝:有衝突由雙邊談判、協商解決。
無獨有偶:第二天10月12日,張晉主席所率團隊,也在印度簽署一項聯合開發石油計劃,開採地點涵蓋有爭議的南海區塊。很顯然,搶先簽署南海相關協議,是越南玩弄的兩面手法 ! 但是為何中國願意配合演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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