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閩地區(台澎金馬)國家級古蹟合計296處所。其中包括一、二、三級古績。
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自民國七十一年公布施行,截至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底止,台閩地區古蹟的分級與數量,細分如下:
一級古蹟:25處 二級古蹟:50處 三級古蹟:221處 合計296處
**未包含市定古蹟,縣定古蹟,歷史建物與特殊自然景觀地質
中華民國71年(1982)至民國89年(1990)已達296處(個)
**未包含市定古蹟,縣定古蹟,歷史建物與特殊自然景觀地質
中華民國71年(1982)至民國89年(1990)已達296處(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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