號稱實驗作家,他是美國文壇近廿年來最具冒險精神的作家。1931年4月出生於賓州費城,成長於休士頓。父親是著名的建築師。大學期間放棄天主教信仰、曾經是存在主義的信徒。
1960年代中期以後,歐美文學出現「後現代主義」。它是種新的理念,與十九世紀至1960年代的文學運動「現代主義」在作品世界、語言功能有很大差異。前者更大膽而多樣化。
他的作品主題和風格,反映後現代主義的特點。小說世界中沒有肯定或主宰的信念。嘗試結合文字藝術、聲音藝術及視覺藝術。看作品如同看多媒體電影,令人目不暇給、觸目驚心欲卻又回味無窮。
選文16篇,多屬短文。(當代世界小說家讀本之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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