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早的城隍廟依據官方記載、與民間實際興建時間而有不同的討論,但主流公認如下:
台灣城隍之祖應屬台南「台灣府城隍廟」。它始建年代為西元1669年(明永曆二十三年)由承天府知府省躬所建。在明鄭時期,它是全台灣官祀地位最高的城隍廟(當時稱為「承天府城隍」)。廟內最著名的「爾來了」大匾,象徵城隍爺公正無私、掌握善惡審判的權威。
後來因政權更迭清代治台後,將原本明鄭的官廟重新納入大清祭典,部分明鄭時期的修建記錄被淡化或重寫。另外隨行政中心轉移,出現了「府、縣、都」城隍之分。
· 台灣府城隍(台南):最早的省級/府級城隍。
· 左營舊城城隍(高雄):始建於清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,為台灣第一座「縣級」城隍。
總之「惡有惡報、善有善報」的社會教化功能延續至今。台灣城隍廟的起源、功能與精神核心包括:陰陽共治、安定人心。在早期移民社會,官員到任必須先向城隍爺祭拜,象徵陽間官員與陰間神明共同管理地方社稷。安定人心方面,早期渡海來台的移民,城隍廟是司法與道德的終極堡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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