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84~1885清法戰爭的結果「勝負難分」。在歷史上常被形容為「中國不敗而敗,法國不勝而勝」。雙方在軍事與經濟的僵局下簽訂「中法新約」:透過外交手段達成一種「交換」。
對清廷來說軍事不敗,但戰略失衡。西仔反陸戰: 在北台灣的滬尾(淡水)獲得大捷,並在基隆山區成功阻擊法軍;越南戰場則有「鎮南關大捷」重創法軍。但是「福州水師」卻被殲滅,且法軍隨後佔領澎湖並封鎖台灣海峽,導致台灣島內物資匱乏、防務吃緊。
對法國而言軍事不勝:「遠東艦隊」雖擁有海上霸權,但在台灣陸戰受挫,法軍司令孤拔甚至在澎湖病逝。法國內部也因戰爭開支龐大、死傷嚴重引發政治動盪,導致茹費理內閣垮台。
《中法新約》1885年6月雙方在天津簽訂,以此正式收場。主要條款如下:
1. 放棄越南宗主權: 清廷正式承認法國對越南的保護權。
2. 法軍撤離台灣: 作為交換,法軍必須全面撤離其所佔領的基隆與澎湖。
3. 互不賠款: 雙方在名義上均不向對方支付戰爭賠款。
總結「清法戰爭」:台灣成為最大的受益者。清廷在外交上失去了對越南的宗主權,台灣政治地位大幅躍進。 清廷體認到「若無台灣,則腹地難安」。戰後,清廷隨即宣布台灣建省,守台有功的劉銘傳出任首任巡撫。台灣獲得了大量資源進行現代化建設包括:鐵路、電報、西式砲台。
這場勝負難分的糊塗戰,最終讓清廷把戰略目光從陸權(越南)轉向了海權(台灣),開啟台灣近代化的黃金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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