澄清湖原名「大埤」,因偕音不雅通稱為「大貝湖」。後來配合蔣中正總統行館「澄清樓」,在民國52年又更名為「澄清湖」至今。它原來是鳯山曹公圳之一支流,初為調節農田灌溉之用。
民國29年日治時代末期開始利用曹公圳把原水引儲湖內,並增建供水設備供軍事及重工業生產用水的需要。
光復後,民國36年成立「高雄工業給水工務所」開始整修設備,恢復供水。初期管理不善大量泥沙淤積,每日出水量不足1萬公噸,祗維持聯勤兵工廠,台灣鋁廠及台肥等工業用水。
民國41年為配合經建發展,改制為「台灣省高雄工業給水廠」,隸屬於省政府建設廳,為本省公營事業之一,增加供水設備,出水量日增至4萬公噸。
民國43年改名稱為「大貝湖」,被佔用之土地漸次收回,於是以環境園林化為目標開始規劃,達到涵養水源及防止水源被污染的目的。水源區的環境亦隨之日趨美化,漸為外界人士所注意。
52年先總統蔣中正公南巡駐進湖畔「澂清樓」,遂而改名為「澄清湖」,昱年2月廠名也奉核定為「台灣省澄清湖工業水廠」。
63年1月,台灣省政府成立「台灣省自來水公司」,合併經營省及地方經營之128個水廠。總管理處之下,分設12個區管理處,澄清湖屬第七區管理處,負責管理經營高雄縣市(2010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成直轄市 )、屏東縣、和澎湖縣之自來水事業。供水方面設有給水廠負責生產作業。在觀光方面設有觀光課,負責遊客服務及營收與管理工作。
民國29年日治時代末期開始利用曹公圳把原水引儲湖內,並增建供水設備供軍事及重工業生產用水的需要。
光復後,民國36年成立「高雄工業給水工務所」開始整修設備,恢復供水。初期管理不善大量泥沙淤積,每日出水量不足1萬公噸,祗維持聯勤兵工廠,台灣鋁廠及台肥等工業用水。
民國41年為配合經建發展,改制為「台灣省高雄工業給水廠」,隸屬於省政府建設廳,為本省公營事業之一,增加供水設備,出水量日增至4萬公噸。
民國43年改名稱為「大貝湖」,被佔用之土地漸次收回,於是以環境園林化為目標開始規劃,達到涵養水源及防止水源被污染的目的。水源區的環境亦隨之日趨美化,漸為外界人士所注意。
52年先總統蔣中正公南巡駐進湖畔「澂清樓」,遂而改名為「澄清湖」,昱年2月廠名也奉核定為「台灣省澄清湖工業水廠」。
63年1月,台灣省政府成立「台灣省自來水公司」,合併經營省及地方經營之128個水廠。總管理處之下,分設12個區管理處,澄清湖屬第七區管理處,負責管理經營高雄縣市(2010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成直轄市 )、屏東縣、和澎湖縣之自來水事業。供水方面設有給水廠負責生產作業。在觀光方面設有觀光課,負責遊客服務及營收與管理工作。
延伸閱讀
# 澄清湖八景
# 澄清湖的前世今生
參考資料-
澄清湖概要(台灣省自來水公司第七管理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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