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動用法律來禁止或捍衛具體科學理論的事件,發生在號稱科學最發達最崇高的美國。
這場反進化運動貫穿整個20世紀,爭論中雙方都動用了法律程式捍衛自已的論點,從而導致法律禁止的宣判。為梳理線索分述如文,主要大綱如下:
1.基要的興起與1920年代反進化論高潮
2.創世論者的新策略:尋求平等對待
3.創世論審判- 阿肯色與路易西安納州的平衡法案
附註-
1.副標題- 二十世紀美國反進化論運動概述
2.原文登載於二十一世紀雙月刊 2002年8月號 總第72期
3.作者張增一1963年生。廈門大學物理系畢; 後來轉入北大科學與社會研究中心。
延伸閱讀
1、生物演化VS智慧設計 (鄭天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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