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9月 16, 2015

從惡意併購到惡意護權?矽品與日月光過招越演越烈

矽品董事長林文伯在9月10日又發出致股東公開信,呼籲股東不要把股票賣給日月光以對抗其「惡意併購」。最重要理由是:日月光未提出合理收購溢價。不過馬上被呂紹煒先生打臉,因為找鴻海出價可能更低,稀釋股權的效果對小股東的傷害可能更大。

日月光對矽品提出的收購價格是45元,與提出當時矽品股價比較,溢價幅度約為34%。之後矽品表示,矽品的合理價格應該是48.91到60.58元之間,顯然日月光的開價太低因此呼籲股東不要接受日月光的條件。

給鴻海以每股約37.86元買下矽品股權。因為找來鴻海以換股方式作策略聯盟來抵制日月光,並達到稀釋其收購股權的目的,為此矽品必須發行新股。結果計算其換股價格比原先更低真的是自打嘴巴!讓鴻海以37元多入股、持有矽品21%的股權目的是為了經營者本身。林文伯董的持股多少?才不過2%多!而整個經營團隊持股也不到1成。矽品的反擊策略對小股東而言,是否變成另一種「惡意護權(保衛經營權)」呢?

為了鞏固經營權真的無可不用其極,其一,讓鴻海擁有21%的股權超越日月光完成收購後的股權,必須增資8.4億股(就是一定要高於日月光最高收購的7.79億股),額定資本額至少要到要到394億元以上「才夠用」,因而要開臨時股東會提高資本額。主要是矽品核定資本額360億,現在實收311億,只剩下49億元的增資空間。

其二,矽品在宣布與鴻海換股策略聯盟的同時,也宣布要在10月15日召開臨時股東會。目的是讓停止過戶時間卡死日月光收購到的股權,無法在此股東會中有任何權利;這是否故意「黑掉」股東權利?坦白說,縱然「合法」也是不夠磊落。

總之,事件發展可能從「惡意併購」到「惡意護權」。經營者高唱合法保障下敢作敢為,可能會衍生小股東被出賣的後果。增資引進新的大股東持股比例高達21%,對其它股東權益影響與變動鉅大,卻只要董事會決議即可;如果矽品的額定資本額是400億,連臨時股東會都免開了。而2%的老闆可合法A掉原有小股東的權益,實在匪夷所思。結局如何且讓我們繼續看下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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