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76年《美國獨立宣言》是人類歷史上闡述自由、平等、天賦人權觀念最重要的文献。當初由傑佛遜起草是為了宣誓脫離英國的決心,因此文章重點是控訴英王竹大月口治二世的不公不義。後來經過富蘭克林、亞當史密斯兩人修訂才上呈大陸會議。
1774年召開第一次大陸會議祗希望用抵制英貨等和平方法來解決衝突,但情願徹底失敗,受到更多軍隊鎮壓。1775年五月第二次大陸會議決定成立臨時政府、組織正規軍,並任命華盛頓為總司令正式宣戰,這就是「美國獨立戰爭」。
1776年七月四日《美國獨立宣言》正式登場,當時北美洲十三個英屬殖民地當中祗有五位殖民地領䄂(亞當斯、富蘭克林、傑佛遜、羅伯特、李文斯頓與羅傑薛曼)主張獨立。當天甚五位領䄂也面面相觀,沒有一個人敢簽名。
幸好第二之大陸會議主席約翰漢考克率先簽名,而且故意簽得斗大,讓視力不好的喬治二世看得更清楚。最後才一一簽名搞定,成為流傳兩百多年美國諺語Put your John Hancock right here. 他的名字就代表「視死如歸、置生死於度外」的意思。
幸好第二之大陸會議主席約翰漢考克率先簽名,而且故意簽得斗大,讓視力不好的喬治二世看得更清楚。最後才一一簽名搞定,成為流傳兩百多年美國諺語Put your John Hancock right here. 他的名字就代表「視死如歸、置生死於度外」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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