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通過企業併購法修正草案,賦予企業在一定條件可以簡化併購的程序,增加五大簡式併購類型,讓我國企業經營更便利。
這五大簡式併購類型分別是:「兄弟公司間的簡易合併」、「非對稱式股份轉換」、「母子公司間的簡易股份轉換」、「非對稱式分割」、「母子公司間的簡易分割」等。
企業自二○○二年至今,共有兩千多件企業併購案,出現與國際潮流不一致的地方,導致影響企業併購的時間和成本。預期修法後,將可使得國內企業併購所有程序與國外發展趨勢接近,企業在併購過程中,會減少操作困難。期待這項修法對國內企業併購的案件與總量,會有很明顯的成長。
修法也簡化併購程序,增加併購彈性效率,增訂得「不經股東會決議」的簡易併購程序,放寬公司股份轉換,及分割支付對價方式,得以股份、現金或其他財產支付,不再限於用發行新股為對價。
這五大簡式併購類型分別是:「兄弟公司間的簡易合併」、「非對稱式股份轉換」、「母子公司間的簡易股份轉換」、「非對稱式分割」、「母子公司間的簡易分割」等。
企業自二○○二年至今,共有兩千多件企業併購案,出現與國際潮流不一致的地方,導致影響企業併購的時間和成本。預期修法後,將可使得國內企業併購所有程序與國外發展趨勢接近,企業在併購過程中,會減少操作困難。期待這項修法對國內企業併購的案件與總量,會有很明顯的成長。
修法也簡化併購程序,增加併購彈性效率,增訂得「不經股東會決議」的簡易併購程序,放寬公司股份轉換,及分割支付對價方式,得以股份、現金或其他財產支付,不再限於用發行新股為對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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